-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193/2025-0002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水利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 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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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泾河琥珀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主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御整治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 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和协调河长制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监督管理、监测、预报,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并组织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 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 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 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 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 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 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 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 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单位构成:城口县水利局、城口县水利质量服务站、县水利综合执法队、县水文站、县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服务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8435.56万元,支出总计28435.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76.17万元,增长93.97%,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向上积极争取水利项目,水利项目投资加大,如水美乡村及重点增发国债等重点项目。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843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76.17万元,增长93.97%,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向上积极争取水利项目,水利项目投资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47.9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843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76.1万元,增长93.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22.52万元,占6.05%;项目支出26713.04万元,占93.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435.5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76.17万元,增长93.97%。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投资加大,项目支出增多,收入支出同比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4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8.59万元,增长79.73%。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向上积极争取水利项目,项目投资加大,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饮水保障、山洪灾害防治、水美乡村建设、中型灌区等重点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4.64万元,增长34.47%。主要原因是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救灾资金、增发国债项目于年中下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4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8.59万元,增长79.73%。主要原因是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水利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4.64万元,增长34.47%。主要原因是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救灾资金、增发国债项目于年中下达。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其他共产党事务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2.58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卫生健康支出80.16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25870.87万元,占9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11.65万元,增长34.76%,主要原因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救灾资金、增发国债于年中下达。
(5)住房保障支出97.18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15万元,下降10.78%,主要原因是对2024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公务接待费、伙食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8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04万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投入加大,较上年增多。本年支出208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04万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较上年增多。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65.7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里没有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多3.47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多,水利部定点帮扶、市局调研次数较上年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节俭开支。较上年支出数不变,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
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举办活动、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多3.47万元,增长43.2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多,水利部定点帮扶、市局调研次数较上年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16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8.9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公务接待费、伙食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13万元,下降60.98%,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53%。主要用于采购用于水利救灾的管道、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1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6713.04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6713.04万元,评价得分98.99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情况均按设定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方式:023-5922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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